長春12月3日吉林省日前出臺系列措施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市場供應主體,拓展租賃住房供給渠道。其中,對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吉林省計劃將2016年至2020年作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培育期,在培育期內對住房租賃從業主體和項目給予政策支持。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另外,對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的個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吉林省還將建立住房租賃信息服務平臺,提供房源信息核對、企業備案和租賃登記備案服務。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行業協會或第三方機構,采取科學的統計方法,按區域、用途定期發布房屋租金指導價格。(記者 姚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