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動于鐘而行于言,言之不足皆嘆之,皆嘆之不足詠歌之”,音樂具有強大的鼓舞力和感召力。“中國音樂產業發展成都峰會”20日在成都東郊記憶音樂公園閉幕,業內專家認為,在“音樂+”的發展業態下,創新和內容仍是音樂的核心。
音樂產業發展空間巨大
中國音樂產業正在邁向成熟,產業結構逐步優化,音樂產業因其產業鏈長、關聯產業多,滲透力強,在文化產業中居于重要的位置,發展空間和市場潛力巨大。
專家認為,從1980年開始,我國音樂產業發展可以分為起步、蓬勃發展、瓶頸等5個時期。
《2016中國音樂產業發展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音樂產業總產值達3018億元,與2013年2700億元的總產值相比,增長了11.2%。這充分說明我國音樂產業已經成為文化領域拉動內需、促進就業、推進國民經濟增長轉型升級的重要產業之一。
政策助推行業告別“野蠻生長”
近年來,我國相繼建立了北京、上海、廣東和成都4個國家音樂產業基地,進一步推動了我國音樂產業綜合體系建設。
為規范行業發展,2015年12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臺了《關于大力推進我國音樂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意見的出臺,有望讓音樂產業不再野蠻生長,讓音樂產品創作有了頂層設計和引導性。
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副秘書長、中國音數協音樂產業促進工作委員會會長汪京京在論壇上表示,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音樂產業作為創意產業,在由投資驅動轉為創新驅動的經濟發展模式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音樂產業化機制需完善
然而,綜合目前發展狀況看,我國現代音樂產業體系還不夠完備,原創能力不夠強大,音樂企業發展規模還不夠平衡,高素質人才缺乏和版權保護體系尚不完善,這些問題制約了中國音樂產業進一步發展。
“離開了創作,離開了創新,一切音樂產業都無從談起。” 中國音樂家協會副主席徐沛東表示,中國音樂既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體現,又應該是當今時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體現。實際上,《關于大力推進我國音樂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提出的十大任務,首要任務就是推進國產優秀原創作品。
此外,音樂產業化也帶來了音樂的表達形式勝過音樂本體等弊端。外在的東西被過分渲染,導致音樂制品的初衷與歸宿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