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6日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五省區部分地方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五個總體方案均已分別出臺。
人民銀行等七部門印發的《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明確,湖州市側重金融支持綠色產業創新升級,衢州市側重金融支持傳統產業綠色改造轉型。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試驗區綠色融資規模較快增長,“兩高一剩”行業融資規模逐年下降,綠色貸款不良貸款率不高于小微企業貸款平均不良貸款率水平。
七部門印發的《江西省贛江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要求,以金融支持贛江新區綠色產業發展和支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為主線,5年左右初步構建組織體系完善、產品服務豐富、基礎設施完備、穩健安全運行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探索形成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綠色發展的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廣東省廣州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提出,在廣州市花都區率先開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力爭5年內基本建立綜合服務輻射周邊、工作機制靈活有效、風險防控穩健有序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貴州省貴安新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提出,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形成輻射面廣、影響力強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切實推進試驗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金融創新協調發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瑪依市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總體方案》要求,通過5年左右的時間,逐步提高試驗區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股權融資等在社會融資規模中的占比,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