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發布自貿區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負面清單指引
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和上海市金融辦28日聯合宣布,在國家有關部委的支持下,發布上海自貿區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負面清單指引(2017版),共梳理出48項特別管理措施。為金融服務業專設負面清單指引,在國內尚屬首次,將進一步推動上海自貿區的金融開放創新。
金融開放創新,一直是上海自貿區的優勢和特色。2015年央行等六部委公布的上海自貿區“金改40條”明確提出,要探索“金融服務業對外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今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涉及銀行、保險和資本市場等多個領域,為上海發布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負面清單指引提供了準繩和基礎。
據介紹,上海自貿區的金融服務業負面清單指引,從外資投資設立金融機構管理(市場準入限制)和外資準入后業務管理措施(國民待遇限制)兩方面,涵蓋股東機構類型要求、股東資產規模要求、股東經營業績要求、股權結構限制等10個類別,共設置48項特別管理措施。
上海市金融辦主任鄭楊說,自貿區金融服務業負面清單指引的發布,為外資了解和進入我國金融領域提供了便利,也為我國金融業進一步擴大開放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記者?何欣榮)